博士培養
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中期檢查的有關要求(2012)
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工作中期檢查是保證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的重要措施。各院(系)、學科應認真組織進行。 一、中期檢查工作安排 1、導師對博士研究生培養計劃完成情況、科研情況以及學位論文完成情況等方面給予評價; 2、學院應組織考查小組(3-5人組成),成員應為相關學科的博導、教授; 3、博士生的論文中期檢查可以與博士生學術論壇統籌安排; 4、博士學位論文中期檢查最遲于第三學年末完成。如果遇到研究生出國聯合培養等特殊情況,在報院(系)備案後可适當調整時間。 二、中期檢查主要内容 1、論文工作是否按照開題報告預定内容及進度安排進行; 2、論文工作進展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 3、已完成内容和已取得階段性成果; 4、目前存在或預期可能出現的問題。 三、中期檢查的要求 博士生個人需對學位論文進展情況進行小結。根據學位論文選題,說明已取得的階段性成果、下一步的工作計劃和研究内容、與開題報告内容的符合情況等。 四、中期檢查的審核 1、原則上要求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同一學科集中進行,按“合格,不合格”評定成績; 2、通過博士學位論文中期檢查的研究生獲得1學分,繼續進行博士學位論文研究工作; 3、未通過博士學位論文中期檢查的研究生,可于3個月後再次申請檢查。中期檢查再次未通過或到期未申請進行中期檢查的博士生,将被取消學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