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培養
關于碩博連讀研究生培養過程的相關規定
一、培養方式
碩博連讀研究生的培養期限一般為五年,特殊情況下,經有關審批程序批準,培養年限最長可延長至六年。其中一年至一年半的時間進行課程學習,三年半至四年的時間進行科學研究和博士學位論文工作。碩博連讀研究生不進行獨立的碩士學位論文工作,不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和學位證。
碩博連讀研究生學習的總學分應不少于39學分(其中公共學位課程≥9學分,學科學位課≥12學分,選修課≥10學分,專題及實踐≥3學分,必修環節4學分),各類課程的具體學分分配如下:
課 程 類 别 | 學分 | 學時 | |
學位課 | 思想政治理論課 | 3 | 54 |
第一外國語(博士) | 2 | 64 | |
碩士數學基礎課或基礎理論課 | ≥4 | ≥64 | |
碩士學科基礎課(學術型) | 4~6 | 64~96 | |
碩士學科專業課(學術型) | 4~6 | 64~96 | |
博士生學科學位課 | ≥2 | ≥32 | |
選修課 | 碩士選修課 | 6~8 | 96~128 |
博士選修課 | ≥4 | ≥64 | |
專題課 | 專題及實踐 | 3~6 | 48~96 |
必修環節 | 綜合考評 | 1 | / |
開題報告 | 1 | ||
中期檢查 | 1 | ||
學術活動或社會實踐 | 1 | ||
總學分 | ≥39 |
對實行培養模式改革學科的碩博連讀生所修的碩士基礎理論課學分應滿足相應學科學術研究型培養方案的要求。
對跨一級學科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學生,進行碩博連讀時應在導師指導下補修本學科的部分本科課程。補修課程隻記成績,不計學分。
對不能完成博士學位論文的碩博連讀生按碩士生培養方案執行。
對碩博連讀研究生學位論文的要求與我校對博士學位論文的要求相同。
二、碩博連讀研究生綜合考評
碩博連讀生在第二學年結束時參加各院(系)組織的博士生綜合考評,考評方式和内容按我校博士生綜合考評的有關要求進行。通過考評的學生繼續進行博士生階段的科研和論文工作,在完成各培養環節要求,并在規定的年限内通過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後獲得博士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碩博連讀生原則上不允許轉為碩士生培養。如因綜合考評不通過等特殊原因,可在第二學年結束時轉為碩士生培養,有關要求如下:
(1)碩博連讀生轉為碩士生培養,按碩士生學籍進行管理,自入學起培養年限為三年;
(2)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時,應達到碩博連讀生發表學術文章的要求(具體标準由各學院确定)。
三、論文開題
碩博研究生一般應于入學後第三學年結束前完成開題報告。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應該是一份相對完整的博士學位論文第一階段工作的總結報告。開題報告的相關事項見我校《關于博士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的要求》。
四、中期檢查
碩博研究生最遲應于入學後第四學年結束前完成中期檢查工作。中期檢查的相關事項見我校《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中期檢查的有關要求》。
五、本博連讀
本博連讀研究生培養相關規定按碩博連讀研究生相關培養規定執行。